关于评选表彰2018—2019年度
巾帼建功标兵、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的通知
各分工会:
根据《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工会关于开展“巾帼建功”活动的实施方案》(校工字〔2018〕9号),校工会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8—2019年度“巾帼建功标兵”、“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评选活动。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按照《实施方案》具体要求,认真总结本单位两年来开展“巾帼建功”活动情况,组织本单位“巾帼建功标兵”的评选推荐工作,申报参评“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广泛征求师生意见,严格掌握标准,把师德高尚、业绩突出、能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的女教职工骨干推选上来。
具体要求:
1.各分工会报送2000字左右的“巾帼建功”活动总结。不报送活动总结的单位,视为未开展“巾帼建功”活动,不得参加“巾帼建功标兵”、“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的评选。
2.各分工会参评“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还需填写《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申报表》一式两份,主要事迹不超过2000字,并附荣誉证书复印件、音像资料等佐证材料。
3.各分工会按分配名额民主推选本单位巾帼建功标兵,填写《巾帼建功标兵推荐审批表》一式两份,主要事迹不超过1500字,并附荣誉证书复印件等佐证材料。凡在上一次评比中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如果在本次评选周期内没有新的突出业绩,不重复表彰。
4.拟表彰名额:以2019年11月各分工会在岗女教职工人数为基数,按3%评选“巾帼建功标兵”(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评选“巾帼建功先进集体”不超过参评单位的三分之一。
5.各分工会于2019年12月20日前将各项材料报送校工会办公室,所有材料均报送纸质材料,电子版发送至gh8058272@163.com。联系人:董丽涛,电话:8058272。
附件:2018-2019年度“巾帼建功标兵”推荐名额分配表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工会
2019年11月28日
校工字【2019】13号关于评选表彰2018-2019年度巾帼建功标兵、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的通知.doc
校工字〔2018〕9号关于开展“巾帼建功”活动的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