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骑行俱乐部是我校教职工自愿组成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自行车俱乐部活动以教职工锻炼身体、磨练意志、陶冶情操、培养团队精神为目的;俱乐部宗旨是“运动、环保、爱心、健康”。
第三条 俱乐部主要是开展自行车户外休闲活动,会员必须时刻注意安全为前提,不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规避风险的能力,避免发生任何不安全事故。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会员条件
(一) 本校教职工;
(二) 热爱自行车运动,热爱大自然,有环保意识;
(三) 身体健康,毅力坚强,适合中、远距离自行车户外运动;
(四) 遵守俱乐部章程,在活动中遵守交通规则和骑行规则、听从指挥、服从领队。
第五条 会员权利
(一) 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 会员有参加本俱乐部各项活动的权利;
(三) 会员有向俱乐部提出有关自行车活动的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四) 会员有申请退会的权利。
第六条 会员义务
(一) 积极参加俱乐部活动,完成好俱乐部分配的任务;
(二) 服从俱乐部的统一安排,遵守俱乐部统一活动时间;
(三) 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四) 按时交纳会费。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本俱乐部设立名誉会长、理事会,理事会成员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织委员、财务组成,可根据俱乐部壮大逐渐增加理事会成员。
第八条 理事会实行由全体会员民主选举产生的制度,每届任期两年(可连任)。
第九条 所有活动由理事会商议决定。理事会定期开会,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组织自行车户外休闲活动、管理经费开支、负责会员管理、俱乐部建设。
第十条 理事会负责设计俱乐部会标,一旦设立不再更改,每次统一活动需悬挂会标。为了活动方便,俱乐部可设立若干运动队。
第十一条 会员不按时交纳会费或多次不参加俱乐部活动,自动取消会员资格。
第四章 活动内容
第十二条 以集体活动为主,每周日组织由近到远的骑行拉练活动,寒暑假及法定长假组织远行。
第十三条 每月至少去一次景区、海滩或者公园等旅游场所捡拾游客丢失垃圾;组织其他公益活动。
第十四条 奉献爱心,捐助确实需要帮助的学生完成学业,本活动仅限高中及以下学生,学生所在地为骑行半径覆盖范围,捐助人数根据俱乐部实力再定,经费来源有俱乐部成员自行缴纳。本俱乐部将定期骑行去受捐助的同学家家访,以了解其学习生活情况。
第十五条 俱乐部成员提出的合理活动。
第五章 经费来源及管理
第十六条 经费主要来源
1、会员会费;
2、学校经费支持;
3、以俱乐部名义取得的赞助。
第十七条 经费管理
1、活动费用开支采取AA制的形式。
2、每一季度向所有会员公开财务收支情况。
3、重大活动在活动结束后三天内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第六章 组织活动守则
第十八条 安全是一切活动的基础,参加单车自由行活动的人员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活动的开展以安全、高效、节约、环保、自愿为原则。
第十九条 活动中的全部费用实行AA制原则,参加者需承担各自的活动费用,所有公共费用一律平摊。
第二十条 所有参加活动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突发性疾病及各类危险性慢性病。
第二十一条 参加活动人员,要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第二十二条 每次活动,应注意群体形象,发扬单车自由行的精神风貌,体现团队精神,团结互助、爱护集体,不做任何有损于团队及他人的言行。
第二十三条 参加活动人员要服从管理,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单独行动,组织人员要随时清点人数,防止人员走失。
第二十四条 在活动中,要注重环保,保持聚会及骑行等活动场所环境卫生,严禁乱扔垃圾,严禁破坏植被、水域等自然环境。
第二十五条 在活动中如发生事前难以预料的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因个人因素造成的事故和伤害,单车自由行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和医疗责任。
第七章 免责声明
第二十六条 本俱乐部为自发群众组织,所有成员均对自己的行为和责任负责,俱乐部、发起人及领队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俱乐部活动可能具有一定得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财产损害,将按相关法律自行解决。
第二十八条 活动中的照片如没有特殊声明,均视为同意在俱乐部上发布。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2012年11月8日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