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 团 章 程
第一条 社团(协会)名称: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开发区校区舞蹈协会
第二条 社团性质:本协会是由关心、热爱舞蹈的教职工组成的非营利性社团。
第三条 社团宗旨:弘扬传统舞蹈艺术,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宣传以舞健身,陶冶情操,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第四条 本协会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工会管理和指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
1.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优先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种舞蹈训练活动。
3. 优先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舞蹈比赛。
4. 对协会工作进行批评监督和提出合理化建议。
5. 有退会的自由,需向协会提交书面退会申请手续。
第六条 会员的义务:
1. 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2. 维护本协会名誉和利益。
3. 积极参加本协会活动,按照协会制定的计划参加训练。
4. 按时缴纳会费,履行注册手续。
第七条 社团的活动形式
1. 根据会员业余时间,定期组织训练活动,以提升舞蹈专业水平。
2. 搭建舞蹈爱好者交流、展示技艺的平台。
3. 普及传统舞蹈知识、丰富校园文化建设。
4. 协会内部开展形式多样的舞蹈比赛活动。
5. 与其它兄弟社团举办联谊活动。
6. 培养会员的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
第八条 本协会设会长、副会长、理事若干人组成理事会,理事会成员由会员选举产生。
第九条 本协会每届任期两年,可连选连任。在任期内有必要增补或免职时,由理事会批准。
第十条 经费来源及管理办法
1. 校工会援助、会员会费收入。
2. 协会经费的收支管理情况,由理事会向会员定其公布,接爱工会的审查。
3. 本协会在院教工【2008】10号文《教职工社团(协会)管理暂行办法》的指导下开展舞蹈协会的活动。
第十一条 本章程经校工会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