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工会首页 >> 社团协会 >> 太极拳协会 >> 正文

协会章程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5-11-12 [来源]: [浏览次数]: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定名为“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教师太极拳协会”,是校内教师自愿结合的非营利性群众体育组织。

第二条 协会宗旨为弘扬太极文化,推广太极拳运动,助力教师强身健体,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教师间的交流协作。

第三条 协会接受学校工会及相关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开展活动。

会员

第四条 凡本校在职或退休教师,认同协会章程,热爱太极拳运动,均可申请入会。

第五条 会员权利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与表决权;参与协会各类活动;获取协会提供的培训、资料等服务;对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自愿入会与退会。

第六条 会员义务涵盖:遵守协会章程和决议;积极参与协会活动;维护协会声誉和权益;按规定缴纳会费;向协会反馈情况,提供相关信息。

组织机构

第七条 会员大会是协会最高权力机构,职责为制定、修改章程,选举、罢免理事会成员,审议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决定协会重大事项。会员大会须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出席,决议经半数以上到会会员通过方有效,每[X]年一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八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协会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理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包括会长1名、副会长[X]名、秘书长1名及若干理事。其职责有执行决议、筹备会员大会、报告工作与财务状况、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等。理事会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决议经半数以上到会理事通过生效。

第九条 会长负责协会全面工作,制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代表协会对外交流,决策重大事项并监督工作。副会长协助会长,分管具体业务,会长缺席时代行职责。秘书长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如文件处理、会议组织、财务管理、会员服务等。

活动内容

第十条 开展常规教学训练,邀请专业教练定期指导,提升会员太极拳水平。举办太极拳知识讲座、理论研讨会,传播太极文化。

第十一条 组织校内太极拳比赛,激发会员积极性。积极参与校外赛事,展示学校教师风貌。

第十二条 加强与校内其他社团合作,共同开展校园文化活动;与校外太极拳团体交流互访,学习先进经验。

经费管理

第十三条 经费来源有会员会费、学校资助、社会赞助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四条 经费用于活动组织、器材购置、资料印刷、人员劳务等与协会发展相关支出。

第十五条 建立财务管理制度,专人管理经费,严格审批报销流程,定期向会员大会和学校工会报告收支情况,接受监督,换届或更换负责人时进行财务审计。

附则

第十六条 章程修改需理事会或五分之一以上会员提议,经会员大会审议通过,报学校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协会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因其他原因终止时,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会员大会通过并报学校工会同意,成立清算组织处理善后,剩余财产按规定用于相关事业。

第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协会理事会,自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