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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章程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10-22 [来源]: [浏览次数]: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文学爱好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文学爱好者协会

第二条:文学爱好者协会是为了弘扬国学和传统文化的一个社团,同时旨在丰富学校教职工的精神生活。文学爱好者协会是学校众多爱好文学的老师自愿结成的一个社团。

第三条:文学爱好者协会以“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思想为宗旨,目的在于弘扬、发展国学,努力与其他社团一起,建立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独有的教职工文化底蕴。本社团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及校工会的相关规定,遵循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文学爱好者协会是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教职工协会之一,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和校工会的指导,接受全校教师的监督。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文学爱好者协会的活动范围

(一)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大型活动

(二)支持校报的建设

(三)建立与其他社团协会的友好关系。

(四)文学爱好者协会必须进行自身的文化沉淀和识紧,成员必须每半年交一篇文学作品,文体不限,诗歌、小说、散文均可文学出将对这些作品进行积果和立传,我们的另一目标是能够建立起自身的文化阵地。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申请加入文学爱好者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文学,热爱写作,对文化有一种虔诚的喜爱和敬畏。

(二)承认文学爱好者协会的社团章程。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

第七条: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出入会申请。

(二)由协会内部讨论。

(三)报校工会备案。

第八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社团的各项活动。

(三)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二)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三)参与社团每次活动。
(四)完成社团布置的任务。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六)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社团。会费余新结算后予以清还。不参加社团组织的活动超过规定次数,视为自动退会,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力,经社团内部表决通过,予以除名,并报校工会备案。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一条:社团会议是文学爱好者协会进行日常工作安排的执行机构,其职权有
以下几点:

(一)向全体成员报告工作及财务状况。
(二)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三)决定社长、副社长及下属各个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四)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五)制定和修改内部管理制度。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文学社设社长、副社长个一名,秘书长一名。
第十三条:社长、副社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心社团工作。
第十四条:社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本社团的日常会议。
(二)落实社团各项活动。
(三)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的重要文件。
(四)代表本社团参加各类会议。
第十五条:副社长、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社团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开展工作,协助社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六条:本社团经费来源:

(一)校工会拨付的活动经费

(二)会费

(三)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收入

第十七条:本社团按照校工会有关规定会员会费的标准收取

第十八条: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用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十九条:本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直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条:本社团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员,财务资料的合法、准确、完整、需要财务管理员认真负责的态度。财务管理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一条:本社团资产管理接受校工会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本社团换届或更换社团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校工会审核。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三条: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由7名以上成员联名提出,并由社团会议审议。
第二十四条: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社团会议后15日内,报校工会核准后生效,并报校工会备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二十五条:本社团因为宗旨变更,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社团会议提出终止动议。
第二十六条:本社团终止动议要报校工会审核同意并备案。
第二十七条:本社团终止前,须清算组织,清理债务债权,处理善后事直。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外活动。
第二十八条:本社团经校工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力终止。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经2020615日社团会议表决通过。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文学爱好者协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文学爱好者协会的所有活动直接受校工会的管理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字校工会核准之日起生效。